深圳小產權房將面臨轉正無法的?
更新時間:2020.05.28 17:31 作者:handler
我們都知道小產權房存在很多風險,對于這些很多的法律漏洞國家也是多次明令禁止來叫停小產權房交易,但是一直以來人明明知道小產權房有產權風險還是要冒險購買。因此小產權房經常成為社會輿論的焦點。
相關部門發布的通知都明明白白的把這一個問題講清楚了,自然資源部近日下發了《關于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通知重申小產權房等不能通過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通知強調,對亂占耕地建房、違反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建房、城鎮居民非法購買宅基地、小產權房等,不得辦理登記,不得通過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
為確保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自然資源部要求,各地要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要求,對符合登記條件的辦理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注意是符合條件,上面描述的情況都是不能辦理登記的。
堅持不變不換原則,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前,各歷史階段頒發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繼續有效,對有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需求的,完成地上房屋補充調查后辦理登記。所以白話就是小產權基本是無法登記了的。
事實上小產權房并不是一個法律意義的概念,而是人們在生活中約定俗成的稱謂,是指農民在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然后未辦理相關證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布的,所以叫鄉產權或者小產權。
小產權房沒有俗稱的五證,五證有國有的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而公寓和商品住宅有不動產登記證,產權受到法律保護。
這不合法的小產權房購買者之后肯定會有更大的壓力,到時候購買小產權的人很有可能會承受不住這樣的壓力,畢竟當初買小產權房就是因為便宜。
買了小產權房的話拆遷是輪不到了的,作為遺產也是無法繼承的,也是無法買賣的,還不能貸款抵押,這些該有的權利都是沒有的。那么明明知道有風險,為什么還是有很多人要購買小產權房子呢?原因其實是非常簡單的,就是便宜。面對近年來不斷上漲的房價,相對而言小產權房就低廉很多,小產權大多只有商品房的40%-60%,很多人出于錢少的無奈只能購買小產權房,也是希望小產權房能因為歷史遺留問題得以轉正,不過現在看來這個愿望可能要徹底落空了。
(以上文章只是轉摘過來的,僅供參考),但是對于深圳2000多萬人口的城市,一個房價高,需求大,居住比例遠遠大于商品房。深圳政府對于小產權房屬于一種默認的狀況。還是有很多的人去購買小產權房的,對此你是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