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怎么理解?
更新時間:2018.12.26 09:38 作者:深圳小產權
對于深圳小產權的理解,許多人可能都不太懂,提到深圳的房地產就不得不提到小產權房,所謂的小產權房是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子,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而且是沒有房產證的,因為政府對此并沒有規定相關法律問題,所以小產權房也可以叫做鄉產權房。
深圳小產權房從價格上比商品房要便宜得多,價格在同等的商品房價格的40%-60%左右。
小產權房占用的是集體土地,按照我國現行法律,這類土地只能用于農業生產或者作為農民的宅基地。
對小產權的解釋歸納起來主要有3種解釋,目前面臨整治的小產權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種。
第一種解釋是針對發展商的產權而言,將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
第二種解釋是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的,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
第三種解釋是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的,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
第一種和第二種解釋的小產權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購房款,或轉讓時補繳土地出讓金就可以自由買賣,其法律規定較為明確。而第三種解釋的小產權的法律屬性存在較大爭議,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證。
從價格看,鄉產權房價格只有同樣位置商品房價格的40%至60%。
從住房形態看,一樣是普通住宅。
從買賣手續看,沒有繳納商品房買賣的契稅。
從使用成本看,物業費便宜、水電費便宜、采暖費便宜。
從物業管理看,由鄉政府指定的開發商成立物業管理機構進行管理,服務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深圳小產權的房子是集體產權,土地性質是集體所有,購買者只有使用權,不能做貸款,不享受國家大產權房子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