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四種避稅方法謹慎用 風險就在左右!
更新時間:2017.08.09 11:43 作者:深圳小產權房
購房者買二手房,不僅需要準備足夠的房款,還需要準備好足夠的稅費。一般情況下,二手房交易的主要稅費包括個人所得稅、契稅、增值及附加稅、中介費等,由買賣雙方共同支付。但在實際交易環節,幾乎所有稅費都會轉嫁到購房者一方,因此如何避稅就成為很多購房者的心頭大事。但是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避稅有著很大的風險,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避稅方法一:簽訂陰陽合同
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是最常用的避稅方法。所謂的“陰陽合同”是指買賣雙方為了規避法律,對同一房屋的買賣簽訂兩份或多份不同的合同。一般“陰合同”是交易雙方實際執行的,而“陽合同”則提交到房產交易機構的。
面臨風險:陰陽合同中買方存在偷逃契稅的行為,一旦被稅務部門查出后,可能將和賣家一樣受到補繳稅款、罰款等處罰。在數額達到標準時,則可能與賣方一同被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將來買家如再出售該房屋時,買家可能就要面臨承擔高額個人所得稅等稅費的風險。
避稅方法二:延期交易
根據相關規定,如果個人出售住房,滿兩年可免征增值稅,滿五年且為家庭少有住房免征個人所得稅。因此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就會產生買賣雙方約定延期交易的現象。如雙方以“先租后買”的方式達銷售易,過戶前買房先租住房屋,每月約定租金,待2年或5年的期限一到,雙方將租金抵消到房款中。
面臨風險:延期交易意味著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房屋是不能辦理過戶。如果政策發生變化,房價上漲,賣方則可付違約金而不出售房屋;房價下跌,買家也不愿繼續交易。
避稅方法三:假離婚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個人出售家庭滿五少有的房子,免征個人所得稅。一般來說,家庭關系多指配偶關系,也就是說,夫妻雙方的第2套住房在轉讓時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為了避稅,很多夫妻便通過假離婚的方式來將名下的房子轉讓一處給夫妻一方已達到“滿五少有”的要求,再由其和第三方進行交易。
面臨風險:如何是證件作假,那么很容易就能被識破,一旦被查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真的辦理離婚手續,房屋交易完成后,一旦出現一方拒絕復婚,另一方很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避稅方法四:假贈與
房屋贈與是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因此也成為二手房交易中買賣雙方常用的避稅手法,具體操作方式為私下簽訂協議進行房款交接,表面上簽訂贈與合同,走房屋贈與的流程。
面臨風險:首先,“購買”贈與的房產,買家無法辦理貸款,增加了經濟壓力。其次,房產過戶后發生質量問題,很難維權。第三,贈與在房產證過戶之前,賣方隨時可以撤銷。第四,雙方簽訂的“買賣協議”屬于私下協議,一旦發生一方違約,容易產生糾紛。
二手房交易時大家省錢的心情是無可厚非的,但一套房子動輒數十上百萬,稅費雖多但相比房款也只是個小零頭,因此提醒購房者不能因小失大。
(房天下)